深嵌在农民生存之道中的“面子”,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机制,生产着地方性的乡村治理秩序,能够弥补行政和法律难以触及的人心领域。在传统乡村社会,面子的秩序功能在行为约束、纠纷解决和公共参与三个方面尤为显著。随着乡村社会向现代化转型,面子秩序功能赖以有效运作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化,其功能效力有所削弱。然而,考察当代乡村环境治理的实践案例发现,面子的秩序功能得以在乡村环境治理的场域中被重新激活,发挥出彰显主体性的“面子守规”,追求契约性的“面子惩罚”以及蕴含公共性的“面子监督”等功能。究其再生机理,熟人关系网向治理共同体的转型为面子秩序提供了新的运作场域;地方性伦理向普遍性道德的演化,使面子秩序的规范基础发展出新的价值标准;农民面子观念从人情互惠向契约精神的转向,为面子秩序的运作注入了新的文化基底。不论社会如何变迁,面子秩序功能的有效发挥均有赖于身份认同、社会评价和自我规训这三大要素,这是面子的秩序功能从传统延续到现代的内在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