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可持续发展的ESG理念与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己任的竞争法产生交汇,体现了二者之间的深度关联。ESG理念与竞争法的价值目标在多个层面上存在天然的耦合,其进一步深化竞争法引导资本有序扩张与优化资源配置,助力竞争法在维护市场秩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承担促进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良好治理的多重使命。在理论层面,竞争法通过协调竞争目标与环境目标的冲突、促进公平竞争原则融入平台社会责任、推动竞争合规治理体系构建,体现了对ESG理念的具体应用。然而,在实践层面,竞争法的发展无法有效回应ESG理念,源于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竞争法豁免制度的适用挑战、竞争法框架中平台社会责任制度的供给缺失以及竞争合规实现企业治理目标的实施掣肘。针对这些问题,需优化竞争法中的竞争评估制度、革新竞争秩序下平台社会责任的监管模式和系统构建竞争合规下企业激励机制,探索二者相互作用的法治发展路径,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撑。